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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浙司〔2021〕65号
2021-07-27
索引号002482154/2021-01497发布机构浙江省司法厅
有效性有效公开日期2021-08-06
文 号浙司〔2021〕65号统一编号ZJSP11-2021-0002
公开方式主动公开解读文件政策解读

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司法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,省监狱管理局、省戒毒管理局、浙江警官职业学院:

根据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 372号)要求,我厅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浙江省司法厅《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(截至 2020年12月31日)》《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》《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》《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》及《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》予以公布。

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:

附件1.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(截至2020年12月31日).xls

附件2.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
附件3.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.xls

附件4.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
附件5.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
浙江省司法厅

2021年7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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